西平县202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20-01-17 08:00:00 来源:西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西平县2020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春节临近,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食品安全风险随之升高,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县政府食安办、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过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食品采购要仔细。消费者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尽量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市场去购买,

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三看”:一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购买畜禽肉品要查看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要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五无”食品;二看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看食品的外观,注意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同时要索取购物发票、购物小票等凭证,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

二、食物储存要规范。食品原料要分类存放,禽肉、水产品和蔬菜存放、清洗、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生熟食品要分开;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要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储存食物最好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要注意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容器分开,并注意食品储存,加工的热食品待冷却后再储存;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及外出未食用完的食品,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凡即食加工后的熟食品低温冷藏条件下不应超过24小时,否则应丢弃不食。‍

三、外出就餐多查看。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预定年夜饭,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注重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寻找“笑脸”就餐;应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摊点用餐,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消费者在旅游景区进餐时,不要到无证照经营以及卫生状况不良的场所消费;不购买无冷藏、无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的小吃摊点或流动摊贩出售的凉熟食制品;不食用无证照单位供应的快餐、盒饭。

四、网上订餐要小心。消费者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鱼片、预拌色拉、奶油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五、勿采、勿食野蘑菇。充分认识野生毒蘑菇的危害,食用毒蘑菇后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目前,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认识的蘑菇应做到“三不”,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发生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中毒时要及时处置,尽快到医疗机构治疗,要尽早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

   六、饮食要科学合理。节假日期间,应注意饮食节制,粗细粮混搭、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七、禁用食物莫忘记。严禁食用发芽发青土豆、未炒熟的四季豆、未烧透的豆浆、鲜木耳、鲜黄花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不认识的野菜、河豚鱼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八、购买保健食品要慎重。 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代替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消费者切勿听信那些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不要食用超过所标示有效期或变质的保健食品。

九、消费维权要牢记。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西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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