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瑞祥护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20-02-14 08:00:00 来源:荷塘区人民政府 作者:项目审批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恒瑞祥护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恒瑞祥护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合泰路135

建设单位

株洲市荷塘区恒瑞祥养护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株洲市荷塘区恒瑞祥养护院拟于株洲市荷塘区合泰路135号石子湖公园新建恒瑞祥护理院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租赁石子湖公园管理用房共二层,占地面积为1913.35m2;一楼为养护区,设办公室、仓库、食堂和活动室和危废暂存间,二楼为医疗区,设医生办公室、医生值班室、B超心电图室、中西药房。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将缓解当地养老服务的供给需求,有利于当地老龄工作体制机制的健全,有助于当地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积极举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租赁现有楼房,楼房已经建成,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和简单装修,不进行其余土建施工活动,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本项目废水除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进入化粪池,其余一楼、二楼所有废水均直接进入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一级处理+消毒工艺)后,通过市政污水管道排入龙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隔声、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噪声在各边界昼间夜间预测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的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来自门老人、医务人员、行政人员的日常生活垃圾,每日由专人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餐厨垃圾单独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危险固体废物

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垃圾、医疗废弃包装物和医疗废弃包装物。

项目营运期医疗垃圾产生量约为0.219t/a,医疗垃圾组成成分较复杂,且携带有各种病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01,收集后临时存放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第三方转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医院安排专人定期对医疗垃圾暂存间进行消毒处理。

恒瑞祥养护院现有医疗废物贮存设置有1个暂存间,暂存间容积为4m3,各种垃圾分类贮存。医疗垃圾每半个月转运一次,养护院现有医疗废物贮存设施满足医疗废物暂存需求。

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含有大量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产生量约为2.16t/a。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要求,粪大肠菌群数≤100MP/kg时,污泥才可进行清掏。清掏的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三、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结论

项目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工艺成熟、可靠,防治措施可行,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线可行,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制度。完成各项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项目建设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荷塘分局  0731-28682777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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