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4〕3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婧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株洲县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婧丽同志任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强同志任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谭菲菲同志任株洲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