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6〕1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江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江勇同志任渌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柳贤同志任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局长; 郑光辉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 刘中山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免去其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周铁刚同志任县档案史志局局长; 王帅同志任县信访局局长; 刘天职同志任县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 谢娜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何湘桂同志任县接待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 何沙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职务; 吴宏亮同志县规划局局长职务; 陈代陆同志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黄汉林同志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冯卫平同志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段琳芳同志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尹征东同志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肖红国同志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洪兵同志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局长职务; 谭春泉同志县委农村工作部(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长(主任)职务; 曹介斌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杨水霞同志县经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翔麟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县质量监督检验及计量检定所所长职务; 兰海平同志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周平娇同志县机关事务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李颖同志县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立新同志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龙卫国同志县拆除违法建设执法大队队长职务; 张润能同志县接待中心主任(正科长级)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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