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7〕2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肖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肖凌同志任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马红旗同志任县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王豪亮同志任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彭伟文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