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7〕3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姚兮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姚兮廷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浩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凌明同志任县档案史志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自2017年3月31日至2018年3月30日,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免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