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县政人〔2017〕8号
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立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立新同志任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吴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自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1日,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 谭星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曾耀武同志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站长(正科级)职务; 周刻良同志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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