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人民政府 关于何皓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株县政人〔20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何皓同志任渌口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波同志任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伟文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谭星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刘云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罗荣璐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其县第五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参同志任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光辉同志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唐石林同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唐兴同志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志高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黄卫同志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罗壮道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株洲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