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政人〔2019〕1号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志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志光同志任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蒋智勇同志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保留正科级); 齐军同志任区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所长; 殷绘同志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其区农村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彭丹同志任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伍洪峰同志任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机构隶属关系变更),免去其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 瞿梅同志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张峰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朱雪全同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李光荣同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罗胜利同志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正开同志区农业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职务; 郭兰馨同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剑源同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正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 兰海平同志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冬林同志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群同志株洲渌湘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罗国平同志区征地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世新同志区移民开发局局长职务; 李昕同志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周毅同志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何朋同志区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何立新同志区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帅同志区信访局局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原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分中心因机构撤销,杨柳贤同志的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县分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