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2018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2月份城市管理考评结果。
城市各区城市管理情况:芦淞区第一名,奖100万元;荷塘区第二名,奖50万元;石峰区第三名,奖20万元;株洲经济开发区第四名,不予奖罚;天元区排末名,罚30万元。(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 城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