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关于株洲锦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金属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2019-11-25 08:00:00 来源:芦淞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锦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金属配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68278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金属配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创业二路

建设单位

株洲锦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2750m2,由株洲锦宇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占总投资12.15%。项目主要进行压路机金属板材配件、桥梁支座和不锈钢货架的生产,设计加工规模分别为1300/年、1200/年、1000套(约800吨)。项目主要原辅材是钢板、型材、不锈钢、焊丝、油漆等,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切割下料、机加工、喷烤漆、焊接、打磨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保:项目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期短且环境影响小。

营运期环保:1、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经创业二路、高新一路、太子路、天池路、枫林路、株渌路污水管网进入枫溪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外排枫溪港,最终进入湘江。项目废水对环境影响小。2、废气:气型污染物主要是喷砂粉尘、喷烤漆废气和焊接烟尘。喷砂工序在全密闭的负压喷砂房内进行,收集的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喷漆以及烤漆房全密闭负压集气,然后采取“水喷淋+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烤漆房燃烧燃烧废气收集后经8m排气筒外排;焊接烟尘经可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根据AERSCREEN模型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排放得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即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需针对本项目生产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3、噪声:通过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底座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再经距离衰减后,东、西、北侧厂界昼间的贡献值和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南侧与邻厂共界);最近敏感点(东北侧云山诗意小区)处叠加背景值后的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说明本项目噪声对其影响很小。4、固废:钢材下料和机加工边角料/废次品、废钢砂、不锈钢下料边角料、焊渣以及收集的喷砂粉尘和废包装材料均属于一般固废,该类固废仍具有可利用价值,经分类收集后外售。漆渣、废活性炭、油漆空桶、废矿物油及含油抹布/手套、油漆废气喷淋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后暂存于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不外排,故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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