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炎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炎陵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炎人社发〔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和实地核查、集中评审的原则,产生以下入选对象(名单见附表)。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在遵守法规、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单位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731-22542812 炎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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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炎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炎陵县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十资助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的通知》炎人社发〔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和实地核查、集中评审的原则,产生以下入选对象(名单见附表)。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在遵守法规、诚信经营等方面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评审单位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731-22542812 炎陵县就业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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