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中资格复核公告

2019-11-07 09:23:00 来源: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已于11月6日公示结束,根据《2019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后不影响复核的人员,需全部参加资格复核,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复核时间:2019年11月1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复核地点: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号楼一楼(炎陵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面)。

  三、资格复核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含有是否在服务期的内容)。

  (四)招聘岗位要求有从业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核,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核(报考炎陵县红军标语博物馆的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代为复核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并按指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资格复核所需要的材料。

  (二)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及报考时填写的主要信息相符,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复核不合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复核,不得进入面试。

  (四)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隐瞒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经历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五)招聘岗位对身高有要求的,在资格复核时进行身高测量,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2019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聘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  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附件:2019年炎陵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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