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娉婷:攸县公安局致全县摩托车电动车车主的一封信 2019.12.02

2019-12-02 17:08:00 来源:攸县新闻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

  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道路交通日益发达,摩托车电动车以经济实惠、方便实用等特点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很大便利,与此同时,我县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正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摩托车电动车安全性能差、防护措施缺乏,加之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为此,从12月1日起,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我们在此发出倡议:遵守交通法规,远离交通事故,努力做到:

  (一)两轮摩托车禁止安装遮阳伞,三轮摩托车严禁安装座位,违者一律强制拆除非法装置,并处罚到位。

  (二)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人考证、车上牌并随车携带,尚未注册登记的,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

  (三)驾驶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登记备案,且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

  (四)驾驶和乘坐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超员,不酒后驾车。

  (五)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须靠右侧行驶,不逆行、不抢道、不争行,不闯红灯、不乱挤乱插。

  (六)及时对摩托车年检和购买保险,不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

  行车守法法有情,平安回家家温馨。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朋友,攸县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也希望全县人民积极支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让我们共同筑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攸县作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出行平安、幸福美满。

攸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29日

[ 审核:贺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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