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检查公示(第19-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现场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2日,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1-24230090 传 真:0731-24232428 通讯地址:攸县春联街道发展中心723A室 邮政编码:412300 电子邮件:278215958@qq.com
特此公示。 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