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31号)和《淄博是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淄民〔2019〕9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现有政策规定,制定了《博山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博民〔2020〕73号),现予以发布。
关于发布博山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1).pdf
博山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