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路护航、博山法律援助在行动

2020-03-03 15:53:37 来源:博山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博山区法律援助工作严格落实司法部,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法律援助服务,既在传统服务方式中做好防护。前期,对涉疫情法律服务需求进行提前分析和研判,及时将群众关注的涉疫法律问题进行归类,并提出了应对举措,也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对涉疫情法律援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受理时限,优先指派经验丰富的援助律师办理,自1月31日至2月28日,全区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件(民事8件,刑事7件),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和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需要。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引,做好窗口接待服务

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值班,要求进入服务大厅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和佩戴口罩,并每天对服务大厅进行清洁消毒,同时在接待服务时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减少人员集聚。截至2月28日,服务窗口共现场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案件6件,劝说非紧急案件申请人推迟申请3件,现场咨询为4名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二、抓好网络、电话等线上值班,以无直接接触方式提供服务
    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在网络平台值班和接听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网上服务指南、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确保有需要的群众都能得到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对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告知他们用邮寄资料的方式申请法律援助。截至2月28日,通过电话方式民事申请8件,电话为群众解答46人次。

三、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办理司法机关通知辩护和法律帮助案件

为做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当地公安、检察、法院、看守所等单位沟通协调,停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现场值班,采用电话值班,法律文书通过微信、传真等方式送达,减少人员接触。通过个案协调的方式,律师用电话或者视频方式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见证签署具结书,较好地解决部分看守所因疫情防控停止律师会见导致案件无法办理的问题。截至2月28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7件,其中办理认罪认罚见证签署具结书案件1件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