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博山区人民政府对博山区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十三)(问题:部分区县畜牧部门未按照职责要求将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 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博山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范围已向社会公布,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联系电话:4112699
博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4日 |
按照《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博山区人民政府对博山区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十三)(问题:部分区县畜牧部门未按照职责要求将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 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博山区畜禽养殖“三区”划定范围已向社会公布,整改任务已经完成。 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联系电话:411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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