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0-01-16 09:14:58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春节临近,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或家庭聚餐要注意食品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

一、 餐饮服务单位注意事项

各餐饮服务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保证食品原料新鲜、无毒无害,保证食品烧熟煮透,保证无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集体聚餐(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应按要求留样125克、0-8℃存放48小时。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相关单位和消费者。

 

 

二、消费者注意事项

(一) 选购食品要仔细

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建议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

 

(二)外出就餐须注意

外出就餐时要仔细选择就餐场所。消费者到餐馆就餐要注意餐饮单位是否证照齐全,建议选择到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B级以上或动态等级为“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举办婚宴、生日宴等筵席的,建议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同时,消费者在就餐后切记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

 

 

(三)网络订餐要留意

消费者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距离近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在网上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四)家庭聚餐要切记

在家加工食品时注意做到按需备餐、烧透煮熟。尤其是肉、禽和海鲜等大块食品、豆浆以及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确保煮沸时间和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煮沸生豆浆时要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保持沸腾状态5分钟以上。蔬菜水果食用前多浸泡清洗,慎食破损果蔬。熟食制品做到尽量在2小时内食用完,未食用完的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尽量吃当餐加工的食品,对于隔夜饭菜,谨慎食用,妥善保存,如需食用一定要再次煮透。

 

 

(五)暴饮暴食不可取

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胃炎、胰腺炎、胆囊炎等疾患,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在聚餐时应少饮酒,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六)消费维权要牢记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要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诉举报电话:12345。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诊,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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