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5]15号)和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区就业服务中心对我区申请2020年6-8月份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享受社保补贴的用人单位123家共426人。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工作日5天(2020年9月25日至9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7867897 7867896
周村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