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第八批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通知

2020-08-18 14:49:52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川人社字〔2020〕71号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开发建设,发挥技能人才支撑作用,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类优秀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2〕68号)有关规定和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八批五类优秀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才办〔2020〕1号)文件要求,现就选拔第八批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在我区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单位柔性引进的服务期1年以上的高技能领军人才)。重点从我区骨干企业、“四强”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选拔。   

具体选拔条件按照《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8月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

二、选拔程序和方式

第八批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管理期限为4年,即自2021年1月至2024年12月。

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在人选评议推荐过程中,要认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群众公认度。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查处。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将推荐情况及《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内容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不同表格所填内容要相互一致,并有证明材料原件。

(二)需要上报的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推荐理由、推荐过程、推荐顺序、公示情况及结果,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

2、《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A3纸打印),《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表》3份(A4纸双面打印);

3、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承诺书;申报人员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网上公示的截图或张贴公示公告的图片;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并注明已审验(由推荐部门负责审验,人社部门复验后退回原件),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先进事迹、突出贡献、先进操作法的佐证材料(佐证资料复印件,附目录单独成册)。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0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报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上述有关表格电子版可登录“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内(http://www.zichuan.gov.cn/)自行下载。

四、其他要求

推荐选拔区优秀高技能人才,是区委、区政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加强和促进高技能人才培育和发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具有重要的引领和激励作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选拔推荐标准和条件,精心做好推选工作,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联系电话:0533—5286517

电子邮箱:zcrszjk@zb.shandong.cn

报送地址:区人社局4楼422室(淄川区般阳路266号)

 

附件:1.淄川区第八批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条件.doc

2.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表.docx

3. 承诺书(样本).docx

4.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docx

5.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人选汇总表.docx

关于选拔第八批淄川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的通知.pdf
 

 

 

中共淄川区委组织部          淄川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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