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东新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川财教〔2013〕22号)、《资阳市财政局 资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资财教〔2013〕33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宣传发动,本人申报,村(居)初审、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办事处复核、评议、公示,区级审核等程序,决定确认唐国轩等29700名同志为2019年度雁江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奖励资金共计169.5275万元。
附件:2019年度资阳市雁江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统计表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2019年资阳市雁江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统计表 填表时间:2019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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