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0日
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陈晓波、陈敏辞去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