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苏地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的公告

2021-01-04 08:00:00 来源:阿克苏市党建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位考生:

现将阿克苏地区2020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安排如下,请及时查阅。

一、体检人员确定

体检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职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报考各级各类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上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执行。

三、体检安排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体检分批组织实施,2021年1月3日起每日20:00在阿克苏党建网(www.aksdjw.gov.cn)公告第二日体检分组安排

体检指定医院为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请考生仔细查阅本人体检地点及分组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集中地点: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前(阿克苏市东大街14号)

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体检集中地点:阿克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内科楼(1号楼)大厅(阿克苏市文化路32号)

体检集中时间:体检当日上午09:20时前(北京时间)

四、有关要求

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其中,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2.报考人员参加体检时需空腹,并携带填写完毕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照确定的体检分组安排站队集中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报考人员应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体检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体检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监测及其他防疫有关要求。

5.请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注意休息、清淡饮食、严禁饮酒,体检时不得携带包具及其它任何物品(含各液体化妆品、饮料和打火机等)。

6.体检结果于体检当日23:00在阿克苏党建网(www.aksdjw.gov.cn)公告。


阿克苏地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安排表(2021年1月5日).xls.xls

 

 

阿克苏地区2020面向社会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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