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2014-2016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公务员记三等功的决定

2018-07-18 11:28:36 来源:凤县人民政府网站 作者:凤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创新实干,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公务员立足本职、追赶超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关于审核奖励公务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的通知》(宝公局发〔2018〕2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2014-2016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韩罡等7名公务员各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记功受奖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全县广大公务员要以他们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务实创新,为全面建设高品质幸福凤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凤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记三等功人员名单

凤县林业局: 韩  罡

凤县商工局: 邹长森

凤县公安局: 王小红  张  鹏  马  荣  王亚妮  范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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