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2020-06-22 10:05:32 来源: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焉耆回族自治县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公示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关于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要求和《焉耆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要求,我县承担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一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整改任务: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

  二、整改目标: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制定2018-2020年项目计划并按期实施,确保完成《自治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目标。

  三、责任单位:焉耆县委、焉耆县人民政府

  四、整改措施:1、督促制定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计划。督促2018年3月15日前制定2018年建设项目完成计划,2018年5月15日制定2019-2020年建设项目完成计划,并督促按计划实施。2、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评定工作,2018年8月开展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督促指导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3、加强监督管理,采用约谈、通报、下达执法建议书、追责等方式加强项目计划、项目前期、工程建设、后期运营等各阶段的监督管理并及时将整改意见向相关部门及县人民政府反馈,督促按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五、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整改任务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1、2018年3月15日已制定2018年建设项目完成计划;2018年5月15日已制定2019-2020年建设项目完成计划;2、按照自治区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标准已完成对填埋场增设监测井2眼,完善了计量、清洗车间、补水、消防等设备,新建垃圾填埋区防飞散网900余米;完成渗沥液收集池、盖板、护栏等建设安装,新建1座应急渗滤液收集池,已通过环评“三同时”验收;3、2018年7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无害化等级评定申请报告,2018年9月7日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级评定复核第二组来我县验收,2018年12月14日已顺利通过城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Ⅱ级。

  六、整改效果:减轻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乡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受理部门:焉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6-6011829

  联系地址:焉耆回族自治县解放路

焉耆回族自治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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