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银海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9-11-05 16:44:00 来源:银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银海区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办法》修订背景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支撑。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群众饮水条件得到不断改善,但有的地方管理能力比较薄弱,未建立起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桂水农水〔2019〕10号)的内容要求,县级政府要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为加强我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农村居民用水需求和饮水安全,特制定《北海市银海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海区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工程和单村供水工程。

三、《办法》征求意见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于2019109日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辖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局、卫健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教育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均无修改意见

四、《办法》的修订内容

“办法”分为章,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明确办法适用工程和运行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划分各辖区单位对供水安全的职责

第三章运行管理。供水单位的基本职责

第四章水源保护、水质安全。加强对对供水水源的管理和保护,规范水质检验

第五章水价核定与水费计收。明确集中供水工程的水价制定的原则,解释农村供水水价构成

第六章政策措施。指出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等资金来源

第七章奖惩与责任追究。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以及指出在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中不符合要求的做法

第八章附则。

北银政发201925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北海市银海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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