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蚌埠市返乡人员“就业直通车”有关政策的通知》(蚌人社发[2020]4号)文件精神,经我区人社局、财政局复核,现将龙子湖区2020年第十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资金公示如下。如有疑义,请向区人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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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