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和《大方县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补助市场主体实施方案》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补助我县纳入限额统计的餐饮行业大个体,完成对纳入限额统计的餐饮行业大个体补助后资金盈余部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关停管理的营业场所等涉及的其他个体工商户的补助。 经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资料收集和市场监管局现场核查,共有358户市场主体符合补助条件。 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2日共五天。 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大方县交通路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857-5220968. 附件: 大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