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滨人社字〔2020〕2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滨财社〔2019〕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41号)文件的要求,对我县申请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人员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合格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43--6325583 地址:无棣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三楼 无棣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