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构筑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结合我区实际,区消委会决定公开招募一批消费维权志愿者(暂定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消费维权志愿者 “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志愿者”简称“消费维权志愿者”,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出于社会责任、道义和良知,自愿、无偿协助区消委会工作,经区消委会聘任的、参与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各界人士。 (一)消费维权志愿者的条件 1.热心公益事业,自愿、无偿地为消费者服务; 2.自觉接受消委会的领导,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工作; 3.具备较高的政治意识,熟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在18至60周岁,身体健康。 (二)消费者维权志愿者的职责 1.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2.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3.收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 4.受区消委会委托,调查、调解消费争议; 5.协助开展消费调查及区消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行为不得有损消费维权事业,不得以消费维权志愿者的名义牟取私利。 (三)消费维权志愿者的权利 1.依法履行区消委会授权行使职责的权利; 2.接受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 3.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4.成绩显著者有权获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四)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聘任、管理与解聘 消费维权志愿者的聘任、管理工作由区消委会秘书处组织实施。经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区消委会审定等程序后,颁发聘任证书和证件。消费维权志愿者聘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下列情形,由区消委会予以解聘,并收回聘书和证件:消费维权志愿者因身体健康,工作、居住地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聘期内三次以上接到通知不参与区消委会组织的相关工作的;违反消费维权志愿者管理规定,有损消费维权事业及形象的;其他应当予以解聘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1,普通申报。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一寸免冠照和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档,交至区消委会秘书处或邮件发至1391953555@qq.com。 2.单位推荐申报。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附一寸免冠照和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档照片交推荐单位;推荐单位签署书面意见后,将申请书和电子档照片交至区消委会秘书处。 (二)名额分配比例 本次拟聘请的消费维权志愿者,原则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占10%,村、居基层干部占20%、普通消费者及其他社会各界占30%。 (三)申报要求 本次消费维权志愿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5日。 联系人:廖斌 联系电话:41415315 13883346708 地址:璧山区璧城街道建设路99号(原区工商局一楼) 附件: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
重庆市璧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重庆市璧山区消费维权志愿者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