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

2020-04-01 09:38:00 来源: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人社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区属各劳动用工单位:

  为全面促进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增强用人单位诚信守法意识,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通知》、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长春市人社局关于《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将于202041日起至1230日开展全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及范围

  本次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主要通过用人单位主动申报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范围为二道区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其中:各分支机构、建筑(装潢、交通、市政等)施工单位项目部、个体经济组织以及经营时间不到一年的用人单位一般不进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仅做登记处理;确有需要的,视情况确定管理等级。

  二、评价内容

  本次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将对用工单位的招(聘)用劳动者情况;订立、履行劳动合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

  支付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社会保险费的登记、申报、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系统评价,最终按照A级诚信单位、B级基本诚信单位、C级非诚信单位三个级别确定用人单位评价等级,并适时将评价结果通过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公布。

  三、结果处理

  对于非诚信单位,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追究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进行相应行政处罚,按规定将其违法行为向社会予以公布;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检查;同时将评定结果向相关部门通报,纳入相应征信系统。

       

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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