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觉县2016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2016-07-11 11:15:50 来源:贡觉县政府新闻网_昌都市_西藏 作者:贡觉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和《西藏自治县财政厅 西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藏财农字〔2016〕90号)精神。为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我县涉农资金,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攻坚进程,结合我县脱贫实际,现编制贡觉县2016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33个贫困村倾斜。

2、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4、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明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以下简称整合资金)。

(一)整合中央、自治县及市级下达的涉农资金。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财政扶贫以工代赈资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强基惠民短平快项目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牲畜良种补贴资金、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重点县域生态公益林建设资金等。

(二)整合县级涉农资金。准确把握国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明确“整合只是手段、根本目的是提高脱贫成效”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全面梳理可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强化统筹衔接。注重边实验、边总结、边推广,拓宽统筹整合范围,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将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财政涉农资金全部统筹整合用于扶贫开发。

三、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管理机制

(一)做好统筹对接。统筹办提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发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统筹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扶贫部门对接,按照县政府审定的脱贫规划,结合66个贫困村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已经到位的其他项目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统筹办审批。各乡镇及驻村工作队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二)创新县级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及资金需求,确定整合资金渠道和规模。积极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财政部门与涉农部门之间的资金统筹协商机制。将性质相同、使用分散的项目资金进行归并;对已实施完成或实施效果不佳的项目资金,应取消或归并;严格控制设立新专项,对于新增的涉农资金需求,尽量从现有预算中统筹安排,稳步推进资金整合使用。

(三)加快上级财政下达的资金使用进度。结合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数、产业脱贫人数、易地搬迁任务、生态补奖措施、教育培训减贫、社会保障兜底、成本差异因素等,将上级下达的整合资金用到实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确保各项建设项目尽快落地,早日建成,同时保证涉农整合资金使用安全,特成立贡觉县整合资金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合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组  长:杨 玉 斌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 天 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欧    珠    县政府副县长

王    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顾 全 良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朱 彩 芬    县财政局局长

蔡 小 发    县扶贫办主任

穆 贤 飞    县发改委主任

唐 知 福    县住建局局长

张 林 俊    县农牧局局长

西热云邓    县林业局局长

拉    巴    县水利局局长

李 科 峰    县交通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欧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彩芬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整合资金

(一)资金整合方式

统筹资金集中投向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其中主体投向33个脱贫困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三方面,并按调整后的项目资金用途确定新的管理部门。基础设施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等建设与维护;产业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民生改善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危旧房改造、庭院经济等涉及民生项目。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使用方案内容由各整合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整合资金来源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划,精准扶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线,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脱贫项目,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扶持一户、脱贫一户的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上级下达我县涉农整合资金14825.48万元。

按照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整体部署,我局将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整合资金611.83万元。   

(二)整合资金用途及补助标准

贡觉县2016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将上级下达我县涉农整合资金14825.48万元,分为生产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两大部分。其中:用于生产扶持及基础设施建设6346.42万元,占总投资42.8%;产业发展8479.06万元,占总投资57.2%。用于设立县级贷款风险补偿基金2000万元。

本级整合资金611.8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建档立卡户2.5万元/户,同步搬迁户2万元/户建房征地补偿补助。

具体整合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贡觉县2016年涉农整合资金统计表(表1).xls

附表2贡觉县2016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情况表.xls

六、项目资金监管

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统筹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建立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深度参与涉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项目批复后,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及时组织乡镇、单位、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县级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进行日常监管。做到定期、不定期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

七、保障措施

(一)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二)规范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三)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四)阳光操作。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整合管理使用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五)监督管理。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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