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方案

2020-04-09 17:47:43 来源:江达县政府新闻网_昌都市_西藏 作者:江达县网信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确保实现江达县2020年巩固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藏财农字〔2016〕90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加快推进我县脱贫摘帽进程,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昌都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保证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贫困村倾斜。

2.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脱贫攻坚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

4.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渠道不变、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规划设计组和政策资金保障组牵头,切实做好政策调研和规划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根据脱贫攻坚规划,调整项目布局、优化产业机构、统筹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序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进程。

1.规划设计组

组 长:伍 建 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正 伟  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格桑曲珍  县人社局局长

罗桑巴登  县住建局局长

普布次仁  县林草局局长

扎    西  县交通局局长

张 福 英  县农村农业局副局长

张 德 鹏  县水利局副局长

候 常 委  县安居办副主任

2.政策资金保障组

组  长:伍 建 军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 益 平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尼玛德吉  县财政局副局长

(二)明确主体责任。一是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强化县、乡、村书记抓脱贫的工作机制。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重的主导作用,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重要位置,优先保障脱贫攻坚支出,兼顾农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与脱贫攻坚成效紧密挂钩,精准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村可持续发展水平,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由“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坚持精准施策,瞄准贫困人口定目标、下任务,从政策、项目、资金、人才上,因村、因户、因人、因资源精准对应。立足“两不愁”“三保障”,努力推动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水平全面提升;立足“三率一度”,努力推动各项基础工作精细化;立足“十项提升”工程,努力推动农牧区面貌显著改善;立足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努力发展符合我县实际的扶贫产业。

(三)务求工作实效。立足本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市场需求,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因地制宜大力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群众”和“致富带头人+合作社+贫困群众”模式,充分发挥致富带头人、农牧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大力培育致富能人、专合组织,带动引领贫困群众消除“等靠要”思想,依靠自身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年度整合资金计划

2020年我县计划整合资金规模31609.87万元,其中计划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4507.36万元,占77.53%,自治区财政资金6616万元,占20.93%,市级财政资金17.01万元,占0.05%,县级财政资金469.50万元,占1.49%。

(二)实际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2020年共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609.87万元,其中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4507.36万元,占77.53%;自治区财政资金6616万元,占20.93%;市级财政资金17.01万元,占0.05%;县级财政资金469.50万元,占1.49%。

一是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共统筹整合中央财政资金24507.3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5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天然林保护管理、天保工程区管护、天然林停伐管护)387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2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90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部分)283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298.7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部分)521.61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2672万元。

二是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共统筹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6616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含现代农业生产、农技推广与服务补助及其他农业支出)25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含农业综合开发资金)90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草原草场保护)369万元,旅游发展资金120万元,自治区强基惠民经费200万元,农民技能培训补助经费184万元,其他涉农资金93万元。

三是统筹整合市级财政资金。共统筹整合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01万元。

四是统筹整合县级财政资金。共统筹整合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9.5万元。

五、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方向

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31609.87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3514.76万元,占11.12%;基础设施资金19523.87万元,占61.77%;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7196万元,占22.77%;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184万元,占0.58%;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1191.24万元,3.76%。

一是产业发展资金。统筹整合产业发展资金3514.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21.98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692.78万元。

二是基础设施资金整合。统筹整合基础设施资金19523.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858.38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213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52.49万元。 

三是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整合。统筹整合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71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2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69万元。

四是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整合。统筹整合贷款贴息资金1191.24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1157.2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7.0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01万元。

五是农牧民技能培训补助资金整合。统筹整合技能培训资金资金184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资金。

(一)产业发展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个,安排资金3514.76万元。重点投向种植业、养殖业、商贸流通业等3个部分。

1.种植业项目(1个)

项目名称:江达县种养殖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江达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福英

实施地点:岗托镇

建设任务:建设种养殖基地、仓储等配套设施设备。

资金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资金1300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资金。

进度计划: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竣工,2020年1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2.商贸流通业项目(1个)

项目名称:江达县麦东物流项目

责任单位:江达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福英

实施地点:麦冬村

建设任务:新建房屋总建筑面积12081.94平米及附属工程。

资金规模: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2016年涉农整合资金中该项目安排110万元,2020年计划总投资19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90万元,均为中央财政资金。

进度计划: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2020年1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3、养殖项目(1个)

项目名称:三岩搬迁牲畜处置项目

责任单位:江达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福英

实施地点:13乡镇

建设任务:购置牲畜2382头。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2024.76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资金2024.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31.98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392.78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竣工,2020年1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基础设施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实施基础设施项目72个,计划总投资19523.8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9523.87万元。其中:水利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计划投资5216.7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216.77万元;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67个,计划投资1231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313万元;乡村振兴基础设施1个,计划投资36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60万元;旅游基础设施1个,计划投资12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0万元;危房改造1项,计划投资914.1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914.10万元;产业基础设施1项,计划投资60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600万元。

(1)水利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个)

项目名称: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

责任单位:江达县水利局

责 任 人:张德鹏

实施地点:9乡镇

建设任务:新建取水建筑物,沉砂池、蓄水池,输水管道,保温桶、水井、保温取水装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5216.77万元,实际安排资金5216.7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16.7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90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竣工,2020年1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2)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7个)

项目名称:农村公路

责任单位:江达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扎西

实施地点:江达县十三乡镇

建设任务:新建四级砂石路133.27公里,钢筋砼桥梁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313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3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202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293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开工,2020年12月竣工,2021年1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3)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项目(1个)

项目名称:江达县字嘎乡上白玛村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江达县安居办

责 任 人:候常委

实施地点:江达县十三乡镇

建设任务:硬化面积1827平方米附属基础工程。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36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360万元,均为县级财政资金。

进度计划:2020年4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2020年1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4)旅游基础设施项目(1个)

项目名称:江达县协扎沟马场森林园区项目

责任单位:江达县旅发局

责 任 人:次仁松姆

实施地点:江达县同普乡

建设任务:景区观景台、旅游步道、解说牌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20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资金120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5月开工,2020年11月竣工,2020年12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5)危房改造(1个)

项目名称:2020年危房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罗桑巴登

实施地点:13乡镇

建设任务:危房改造423户1434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914.10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资金914.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521.61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92.49万元。

进度计划:2020年4月开工,2020年7月竣工,2020年8月前完成项目验收。

(6)产业基础设施(1个)

项目名称:江达县2020年产业项目巩固提升及附属工程

责任单位:江达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人:张福英

实施地点:13乡镇

建设任务:道路维修、安装变压器、新增设备等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600万元,2020年实际安排资金600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资金。

(三)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投向

责任单位:江达县林草局

责 任 人:普布泽仁

实施地点:13乡镇

建设任务:落实生态补偿岗位22657个,其中,落实林业系统生态保护岗位14484个、农牧系统生态保护岗位5039个、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1556个、农村公路养护员628个、旅游厕所保洁员113个、城镇保洁员和村级环境监督员255个、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岗位工作582个。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7894.95万元,实际安排资金71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827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369万元。

进度计划:7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发放,11月30日前完成下半年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兑现。

(四)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资金投向

责任单位:江达县安居办

责 任 人:侯长伟

实施地点:13乡镇

建设任务: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1191.24万元。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191.2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191.24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1157.22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7.01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7.01万元。

进度计划:12月之前完成贷款贴息工作

(五)转移就业培训项目资金投向

2020年计划实施转移就业培训(技能技术培训)项目,计划总投资18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84元。

责任单位:江达县人社局

责 任 人:格桑曲珍

实施地点:13乡镇

建设任务:实施技能技术培训项目1个,培训人数515人。

资金规模:计划总投资184万元,实际安排资金184万元,均为自治区财政资金。

进度计划:预计2020年4月开班,11月前全部结业。

七、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协调,编制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计划下达,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测算当年可用于整合资金的项目和规模;负责统筹整合资金管理,按项目进展及时拨付项目资金;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监督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县发改委:负责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项目立项手续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配合做好项目库建设和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编制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

(四)县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等。

(五)县监委:负责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监督监察,依法查处项目整合和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等。

(六)项目实施部门及乡镇: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整合项目和资金规模的协调工作;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本乡镇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实施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项目实施工作等。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脱贫攻坚政策资金保障组牵头,具体负责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具体实施,提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报经县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印发至相关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期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操作程序、公开办法、监管措施等。

(三)加快沟通协调。统筹整合后的项目主管部门要根据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总体计划及时与扶贫部门对接,按照县政府审定的脱贫规划,结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已经到位的其他项目资金情况,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报统筹办审批。各乡镇及驻村工作队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推进统筹项目尽快落地,并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建设成效。

(四)规范资金运转。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五)做好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进行扣减。同时,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乡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推广经验、做法;对出现问题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六)加强资金监管。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七)强化信息公开。完善政策、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通过县政府新闻网站、县乡(镇)村政务公告栏等方式,全方位做好政策、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工作,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

附件:1、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2、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3、昌都市江达县2020年贫困县涉农整合工作示范县统计表

江达县2020年统筹整合资金方案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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