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历史沿革

2020-02-09 18:52:5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玛纳斯,蒙古语为玛纳斯郭勒。“郭勒”即河,玛纳即巡逻,斯指人,意为滨河有巡逻的人。秦汉以前玛纳斯是塞人驰骋地,公元前3世纪河西走廊月氏受匈奴侵袭,西迁至天山以北,塞人迫于南移,此地为月氏人游牧,西汉前属姑师国地,后称车师,属车师部。

西汉时其东为乌贪訾离国地,西为乌孙地。

三国时属乌孙。

西魏为高车。

北周为突厥地。

隋为西突厥铁勒部。

唐宝应元年建西海县属西海县管辖,隶北庭都护府。

宋元属回鹘地。

明归剌地。

清初隶属于准噶汞呼拉玛部游牧地。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建绥来堡。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建绥来县。

1954年2月1日改绥来县为玛纳斯县,隶属乌鲁木齐专员公署。

1958年5月,撤销乌鲁木齐专员,隶属于昌吉回族自治州。

1967年划归石河子地区。

1970年复划归昌吉回族自治州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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