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及安全生产监管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详见附件2-1。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4.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专业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具有参与人防工程建设或维护管理经验,且具有安全生产监管经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具备完成外包业务能力,且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公民;供应商应该遵守相关的保密协议。 4.3供应商须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2)或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3)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有过工商行政处罚、法院判决为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 (6)已经实行“三证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证副本,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和统计证,符合资格审查基本条件中相关条款。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资格证明文件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1月-2021年3月。 (8)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4、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5供应商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5.1按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5.2资格证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8日 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5.3资格证明文件送至长沙县政务中心商务楼7楼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711办公室。 5.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身份证并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8.公告期限 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4月7日止。 9.竞争性谈判 受邀供应商请准备竞争性谈判文件(详见附件2-2、附件2-3),按通知日期到长沙县政务中心商务楼7楼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县人民防空办公室)721会议室参加竞争性谈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章健 电 话:13974977009 地 址:长沙县政务中心商务楼7楼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11办公室 附件下载: 2021年度人防竞争性谈判采购.附件1-1,1-2,1-3doc.doc 2021年度人防竞争性谈判采购.附件2-1,2-2,2-3doc.docx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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