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存砖雕门一座,后进堂屋即可对堂,尚遗存"可对堂"匾额一方,传为明末清初爱国将领史可法手书。另存有汤贻汾所撰《忠孝祠记》长条形石碑2方。1987年12月,市人民政府公布其为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1987年12月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