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4月24日我局受理并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环评报告表公示期为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潘家街四段9号成都市大邑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88221896 联系传真:028-88222272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