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简阳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4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04-22 15:46:00 来源:简阳市人民政府 作者:成都市简阳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422日成都市简阳生态环境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422日-20204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27028827(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简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641400

 

20204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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