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出口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4月16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出口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共计23人参会。
会上,宣贯了国家、省药监局、成都市局文件精神。对从事进出口医疗器械需要取得的资质、国家目前对出口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出口医疗器械需建立的清单要素和建立的档案需收集的内容等作了详细提示。 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出口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出口国(地区)相关质量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从事出口医疗器械贸易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记录档案,确保产品出口过程可追溯;三是禁止将假劣医疗器械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