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2020第13号 温 馨 提 示 证书领取须知: 1、受理通知单原件(自行在系统中打印;如无法提供受理通知书,需法人带情况说明及以下材料办理取证,说明中应明确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自行负责。); 2、企业法人授权书或者单位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全套(交件时已交回的除外,新办企业除外)。 证书领取地点: 按照川建审发﹝2018﹞839号文件,建筑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通告发布后,依照通告上注明的领取时间到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彭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2号窗口)领取、换发证书。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四川光耀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恒盈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资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新办(含个别增项)资质的企业,须在取得《资质证书》六个月内,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相应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 备注:1、通告前,系统将对申报人员进行比对查验,在申报期间请勿变动相关上报人员,以免影响审查决定; 2、本批次未列入核准通告的企业,尚在督查中。 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