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本证、牵动万家心”,不动产登记关乎国计民生。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便民利民、依法登记”的原则,创新思路,勇于攻坚克难,及时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认真梳理,厘清原因。根据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不动产登记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详细梳理、分析原因,积极研究对策,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研究。 因事施策,分类处置。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提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该局先后出台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用途不一致问题的处理办法》《不动产权面积不一致问题的处理办法》《房屋跨宗地建设问题的处理办法》《不动产登记中涉及房屋改扩建问题的处理办法》《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不能提供房屋符合规划和房屋已经竣工材料问题的处理办法》。为群众和企业办理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登记破除障碍。 稳妥推进,确保实效。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排专人与已在中心备案的相关权利人对接,并根据出台的相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逐一落实解决,使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逐一得到化解。截至目前,已完成160余件历史遗留的不动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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