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到范围采砂:(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的相关规定,为确保道路桥梁安全,同时,遵照县政府关于开展砂石资源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我局拟对县道31座桥梁所处河道的上下游设置禁采区,禁止在禁采区内采砂,违者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具体桥梁名称及禁采范围见附表。 特此通告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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