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9-09-03 16:04:00 来源:凭祥市人民政府 作者: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凭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凭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了更好的理解《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桂政发2018〕45)和《广壮族自治区实施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康复救助制度并如期全面实施,以实现到2020年残疾儿童应救尽救、到2025年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目标。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儿童期是残疾人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能显著改善功能,不仅可以减轻家庭经济、精神负担,更能正常上学、就业、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我市积极响应自治区的号召开展国家“彩票公益金项目”、“七彩梦行动计划”等康复救助项目,“十三五”以来为5名0-6岁脑瘫、听力、智力、孤独症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康复效果显著,但还存在制度不健全、康复服务供应不充分、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等问题。《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由项目救助向制度化保障转变,将更好地为广大残疾儿童创造健康成长、平等发展的环境,有助减轻残疾儿童经济负担,增进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有利于我市

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绩效考核任务。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救助对象。凭祥市户籍或持有凭祥市居住证持有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有康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救助内容:有需求的残疾儿童提供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的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康复训练等服务。包括为有手术指征的残疾儿童提供视力矫治、肢体矫治、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为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辅具适配和基本康复训练服务。

救助标准

1、视力残疾儿童

视力矫治手术:救助标准不低于1万元/人,最高不超过2万元/人。(不能重复申请)

基本康复训练:视力残疾儿童视力矫治术后功能性视觉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3个月,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2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最多可申请3个月)

3)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每年的康复训练不低于10个月,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2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每年最多可申请10个月

视力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的周期不超过2年。

2、听力、言语残疾儿童

10-6岁配戴助听器残疾儿童:提供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服务。全日制机构康复训练时间每年10个月,救助标准不低于0.2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3岁以下或正在接受普通学前教育的受助人可选择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服务,训练时间每年10个月,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16万元/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27-17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每年提供1-3个阶段非全日制康复训练服务,3个月为一个阶段,每个阶段救助标准不少于0.3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的周期不超过4年。

3、肢体、智力(含孤独症残疾儿童

基本康复训练:为肢体、智力(含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服务。

1)0-6岁肢体、智力(含孤独症)残疾儿童:每年康复训练时间10个月,救助标准不低于每月0.2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2)7-17岁肢体、智力(含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1-3个阶段康复训练服务,3个月为1个阶段,每个阶段救助标准不低于0.3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

肢体、智力(含孤独症)残疾儿童在康复机构进行训练的周期不超过4年。

   (三)救助工作流程

申请: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他人、相关机构等持残疾人证或定点评残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向残联提出书面申请。

审核:残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后,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市级残联提出申诉。

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服务,残联可建议受助残疾儿童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接受康复救助。

结算:救助费用经残联根据康复服务实际进展情况组织审核后,由残联向财政局申请一次性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拨付给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

)救助费用补助办法。

救助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进行,并在补助范围内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给予补助康复救助。儿童中途自行放弃康复训练的,其剩余救助费用结转给其他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

)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文件原文:凭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凭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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