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1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实施办法(修订)》(桂扶领发〔2016〕23 号)进行修订,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 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桂扶领发〔2018〕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