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要求的公告

2020-02-20 00:00:00 来源: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公共资源交易各参与方:
  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遏制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交易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恢复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楚公管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公告,请各市场主体配合执行。
  一、开通公共资源交易绿色通道。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优先安排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进行开评标,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机制,确保依法规范、及时有序进行。
  二、服务事项在线办理。凡能通过网上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一律在线办理。项目入场申请、信息注册、信息变更、发布公告公示、场地安排、答疑澄清、保证金收退等全部采用线上办理。请各市场主体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线上办理相关业务。
  三、严格落实省外人员隔离制度。省外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同时,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省外进入大姚的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要求提前到大姚隔离点进行隔离14天后方可参加招投标活动。
  四、严格服从防疫管理。参与项目交易及相关工作的到场人员应当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1、限定参与人数。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行政监管部门限派1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2人参加开标、评标活动。
  2、建立进入开评标区域人员疫情防控承诺制度,投标企业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时,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1)和所在企业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现场开标;代理机构应当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到现场时递交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2)和代理机构盖章的身份信息后,方可参与项目开评标业务代理;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且满足防护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参加评标活动,到现场时递交本人签名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承诺书(附件3),方可参与项目评审工作。
  3、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使用“云南抗疫情”入场二维码成功扫描,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37.3°C)方可入场,出现发热症状等可疑情况,中心将登记上报并采取劝离措施。
  4、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交易中心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开、评标结束,相关人员应立即离开交易场所,并使用“云南抗疫情”出场二维码成功扫描后离场,不得逗留,不得聚集。


  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0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