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19-12-09 15:15:00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 作者:丁媛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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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陶明、张立梅、兰明传、沈庆春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陆晓晴,县政协副主席刘月凤,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汪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监委负责人,县政府办、财政局、卫健委、司法局、医保局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确认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追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预算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医保基金投入,依法依规征收医保基金,科学测算,加强监管,增强对医保基金的刚性约束。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追加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预算的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和202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司法部门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工作全面完成,特色工作取得突破,着力推进“法治来安”建设取得实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普法投入,筑牢普法宣传根基;要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汇聚普法宣传合力;要进一步明确宣传重点,提升普法宣传质效,要进一步丰富宣传载体,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会议对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中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在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县人民法院办理情况报告和类案卷宗评查意见书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进一步严格管理,推进终结本次案件规范科学;要进一步汇聚合力,提高终结本次案件办理质效;要进一步丰富举措,以失信惩戒助终结本次案办理;要进一步强化执行,从源头管控终结本次案件。会议还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讨论通过了《来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

会议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学前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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