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让小微权力不再“任性”

2021-09-08 15:54:02 来源:人民网 作者:吴静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你好!我们是镇纪委的工作人员,财务账簿中记载村委会收取了村民组水面承包费,承包前是否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是否签过合同?请将会议记录和合同提供给我们……”近日,来安县三城镇纪委检查组深入三城镇各村,对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省、市、县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来安县纪委监委聚焦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领域存在问题,加强督查,理清旧账,在全县开展维护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确保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安县下辖12个乡镇、143个村居,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案件一直占比较多,受理的信访举报有近半数都是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针对这一情况,经认真分析研判,该县将违反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作为一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开展维护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任务分工,为专项整治指明了工作方向、凝聚了工作合力。

  专项整治期间,县纪委监委发动各乡镇成立“三资”专项清查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行政村开展“三资”专项清查。自查自纠阶段,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村会计账的基础上,进行清理、核实、自纠,集体“三资”核实后,村两委将自查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三资”专项清查领导小组核查验收。核查验收阶段,由乡镇“三资”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验收并上报县纪委,乡镇财政部门根据“三资”专项清查中疏理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订完善“三资”管理制度。

  据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综合运用明察暗访、跟踪督查、谈话提醒、查阅资料等方式,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农村“三资”管理相关制度健全落实,堵塞漏洞,不断提升群众对正风反腐的满意度与获得感。(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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