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20〕953号)、《关于印发〈南谯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区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农农〔2020〕111号)和《关于开展南谯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区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南农农〔2020〕112号)精神,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按照主体上报、镇级审核,区级复核的程序,全区共24家示范农民合作社、38 个示范家庭农场符合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1月22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南谯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吴昊,监督电话:0550-3010941。 附件1南谯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资金分配表附件1 南谯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奖补资金发放明细表.xlsx 附件2南谯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资金分配表附件2 南谯区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家庭农场奖补资金发放明细表.xlsx 滁州市南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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