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19-06-15 00:00:00 来源:祥云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云污防水源〔2019〕1号)、《云南省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实施方案》(云环发〔2019〕4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的通知》(大污防办〔2019〕4号)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了《祥云县“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量1000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二、工作方式
  1、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各乡镇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千吨万人”水源地基本情况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辖区内“千吨万人” 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及时梳理于2019年9月底完成“千吨万人” 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2、设立水源地保护区标识标志
  取得划分方案批复两个月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
  3、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
  2019年10月底前,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千吨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排查工作。2019年底前,形成问题清单并在网站公开,以县人民政府名义书面上报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逐步规范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参照本方案开展保护工作。着力改善入库河道及库区周边环境,梳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突出环境问题,明确整改方案。达到条件的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适时开展保护区划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千吨万人” 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 应该加强信息沟通,按要求组织报送本辖区内“千吨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排查整治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县级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通报“千吨万人” 以上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保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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